現場檢查的內容包括:
①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工廠保證能力檢查;
②產品一致性檢查;
③綠色評價要求符合性驗證。
現場檢查應覆蓋申請認證的所有產品和生產場所。對于與綠色建材產品認證相關,但處于生產企業實際生產場所以外的其他場所和部門,可視情況選擇適當的檢查方案,包括采信企業的自我聲明或其他合格評定結果。
現場檢查時,工廠應正常生產申請認證范圍內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產品。
工廠保證能力檢查
工廠保證能力檢查應覆蓋所有認證單元涉及的生產場所,并按附件1《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工廠保證能力檢查要求》進行。對于具體產品類別,其確認檢驗要求(含檢驗項目、頻次等)或涉及其他工廠保證能力要求的,應在實施細則中進行規定。
產品一致性檢查
(1)認證機構在經企業確認合格的產品中,隨機抽取認證產品進行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的一致性檢查:
(2)認證產品與申請文件或證書的一致性;
(3)認證產品本體或包裝上的產品名稱、型號、生產廠及相關標識與申請書或證書的一致性;
(4)認證產品的關鍵原材料與備案產品關鍵原材料的一致性;
如涉及其他產品一致性檢查要求的,應在具體產品類別的實施細則中進行規定。
初始工廠檢查時,應對全部認證單元的產品進行一致性檢查。
綠色評價要求符合性驗證
按照綠色建材評價標準驗證申請認證企業及產品對于一般要求及評價指標要求方面相應等級的符合性情況(抽樣檢驗指標除外)。認證機構應在生產現場對其實際內控運行情況,包括涉及的文件、記錄、實物、人員、設備、環境、法律法規、管理制度、保障措施等進行核查,確認與提交申請文件的一致性。如對于污染物排放,應重點核查生產現場的污染物排放狀況、處置設備及相關文件記錄等,以驗證所提交大氣污染物排放監測報告的真實可靠性。
檢查人日
原則上,當生產企業已通過綠色建材評價標準中相應等級要求的管理體系認證時,一個認證單元的現場檢查基礎人日數要求按實施規則要求。每增加1個認證單元,在表1的基礎上相應增加1個人日。不同的生產場所應分別計算人日數。
100人及以下,≥5人日;101~499人,≥6人日;500人及以上,≥7人日。
檢查結論
現場檢查結論可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現場檢查通過
綠色評價要求符合性驗證、工廠保證能力檢查和產品一致性檢查均通過,且現場檢查未發現不符合項。
(2)驗證糾正措施合格后通過
綠色評價要求符合性驗證、工廠保證能力檢查和產品一致性檢查發現存在一般不符合項,可允許限期書面整改,報檢查組書面資料驗證或現場驗證其措施有效的,現場檢查通過。
(3)現場檢查不通過
綠色評價要求符合性驗證未通過、或產品一致性檢查和工廠保證能力檢查發現存在系統性的嚴重缺陷等問題,應判定現場檢查不通過或終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