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廣大人民能夠吃上安全放心有質量保證的食品,國家規定凡從事食品生產企業必須持有生產許可證方能生產銷售。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包括申請材料審查和現場核查,對審查通過的企業方可發放證書。食品生產許可證保質期為5年,其類別編號則根據所生產產品來決定。
工具/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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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人必須辦理營業執照且有與生產產品品種向適應的廠房,以供原料處理和加工、包裝、貯存使用;廠區周圍不能是民房,不能在居民區;廠區周圍環境整潔、無害蟲大量孳生、無有害廢棄物和氣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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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備有相適應的生產設備或者設施,例如應具備相適應的更衣、照明、通風、防蟲,廢棄物存放的設備設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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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合理,符合規定要求,防止產品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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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備有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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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有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生產過程控制制度、出廠檢驗記錄制度、食品不合格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
方法/步驟
1、當申請人具備申請食品生產許可的條件后根據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食品生產許可受理權限,向所在地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食品生產許可申請
2、申請人申請生產許可的,應當提交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營業執照復印件、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和工藝設備布局圖、工藝流程圖、設備設施清單、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3、審查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組成核查組采取核查現場、查閱文件、核對材料等現場核查
4、對核查通過的準予發放許可證書,對未通過核查的需整改后等待再次核查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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