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地位證明文件復印件(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律地位證明文件);
2、法定行政許可文件、備案證明復印件(適用時)如資質證書、許可證;
3、管理體系文件,例如管理手冊、必要的程序文件等;
4、提供管理方針、目標、范圍、相關管理體系文件化信息 (可合并在手冊中,也可單獨提供);
5、機械、設備、車輛的停放場所及辦公駐地情況一份;
6、有關垃圾分類運營量管理文件、作業標準和質量驗收制度;
7、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名單;
8、垃圾分類運營人員培訓復印件(3人以上);
9、垃圾分類運營的產品、設備清單;
10、一年內有關垃圾分類運營的業務合同;
11、車輛數量及運行情況復印件一份;
12、技術、質量、安全和監測管理制度及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說明一份。
13、《固定多場所/臨時多場所/多名稱組織/服務點分布情況表》。如需子證書,應附每個場所的法律地位證明文件的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