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實施《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以下簡稱“《規范》”),引導企業建立科學、規范、系統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提升我市企業知識產權綜合管理能力和水平,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國家《規范》要求,堅持政府推動引導與企業自愿參與相結合的原則,幫助企業建立符合自身經營發展需要的標準化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促進企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自2019年起,每年資助一批企業貫徹實施《規范》標準(以下簡稱“貫標”),帶動全市企業知識產權工作領導落實、機構落實、制度落實、人員落實、經費落實,實現知識產權管理程序化、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三、工作內容
1.建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化推廣體系。推動企業成立貫標領導小組,明確分管領導、牽頭部門、專職人員和相應職責,建立工作機制、形成貫標工作合力。
2. 培養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化人才隊伍。組織各區縣(市、園區)知識產權部門、貫標試點企業、中介服務機構等參加貫標實務、認證等培訓,培養一支熟悉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化操作、并能提供貫標輔導服務的專業人才隊伍。
3.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化咨詢機制。企業貫標輔導機構必須屬于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注冊登記業務范圍包括知識產權服務),且擁有3名以上經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實習)審核員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
4.引導企業實施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嚴格按照《規范》標準要求,引導企業將知識產權工作融入到研發、生產、銷售等各個環節,制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體系文件,并對照《規范》定期組織自查自糾,不斷提高知識產權工作水平。同時,總結貫標工作經驗,進一步完善《規范》實施內容,為全市全面推廣《規范》工作奠定基礎。
5.鼓勵企業進行第三方認證。在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后,企業可向經國家認監委批準的從事知識產權認證的第三方認證機構(以下簡稱“第三方認證機構”)申請進行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
四、申報條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可申報長沙市企業貫標補助:
1.登記注冊兩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住所地在長沙市域內的規模以上企業
2.擁有5件以上(含5件)有效專利或1件以上(含1件)有效發明專利(PCT專利視為發明專利),且專利的第一權利人為申報企業;
3.擁有自主有效注冊商標,且商標注冊人為申報企業;
4.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第三方認證;
5.無不良信用記錄,運營狀況良好;
已納入國家、湖南省和長沙市知識產權局貫標試點工作的企業不再申報。
五、審核程序
申報企業應登陸長沙市財政局網站公共項目申報平臺進行網上申報(申報時間另行通知),同時下載填寫《長沙市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補助申報表》,連同相關附件資料報送市知識產權局。市知識產權局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專家評審、相關部門研究、公示后確定試點企業。
六、保障措施
1.組織保障。市知識產權局、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成立市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知識產權局。辦公室負責擬定全市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化工作計劃,推動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化工作落實,組織相關培訓及開展其它日常工作。各區縣(市、園區)知識產權局及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共同推動。
2.政策扶持。對通過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第三方認證并經審核符合《規范》要求的企業,由市財政一次性給予不高于10萬元/家的資助;對通過第三方認證后在通過監督審核的企業,給予1萬元/次的資助。同一家企業同一年度已獲得省、區縣(市)及園區貫標資助的,不再享受市級財政貫標資助。
3.懲戒機制。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弄虛作假惡意套取財政資金的企業,納入失信黑名單,收回已撥付的財政資金。
七、其他
本方案自2019年3月15日起施行。原《關于印發<長沙市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化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時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