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認證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質量工作會議以及國家質檢總局領導關于“全面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堅決維護人民利益和國家形象”和“加強對認證認可的監督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結合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相關要求,國家認監委要求各認證機構在2007年底前對認證規范性和有效性進行一次拉網式檢查,具體要求如下: 一、檢查范圍:截止2007年7月底本機構發出的各類認證證書(不包括3C認證證書)。 獲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以下簡稱CNAS)認可的認證機構請按照CNAS “關于對認證質量進行拉網檢查的通知”( 認可委(秘)[2007]136 號)要求進行檢查。 二、檢查內容: 各認證機構應根據所認證的企業進行風險分析,制訂檢查方案。檢查的重點是關注獲證組織的產品質量(特別是食品、兒童玩具、家用電器、汽車配件、低壓電器、電線電纜、勞動防護用品、燃氣器具、建筑材料等),關注認證過程的公正性、規范性和內部管理的有效性。 認證機構應當根據本機構從事的認證領域,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1.認證審核過程中是否關注了對產品質量與所采用標準的符合性,對于產品出口的企業,是否關注了產品與目標市場國法律法規、合同等對產品質量和安全要求的符合性。 2.獲證組織的產品是否存在被國內外召回、行政監督抽查不合格、用戶投訴等情況,如存在認證過程是否有效。 3.對于產品認證,關注認證產品的檢測報告和工廠檢查報告的有效性。 4.對EMS、OHSMS獲證組織在法律法規符合性方面是否進行了有效的審核;獲證組織是否有發生重大環境、安全事故的情況。如發生,認證過程是否有效。 5.獲證組織是否存在瞞報認證相關的人數、現場、重大事故的情況。審核過程中是否進行了必要的核實。 三、時間要求:2007年底機構完成檢查任務,2008年元月15日前將檢查工作的組織實施情況、檢查結果和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及采取的處理措施等書面報告國家認監委。 CNAS認可的認證機構請按照CNAS的要求組織檢查,檢查結果于2007年11月20日同時報國家認監委。 各認證機構要高度重視,在時間緊、任務重的情況下,合理分配人力資源,保障本次拉網式檢查工作按質按量完成。 電話:010-82262743 82262704 傳真:010-82260736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