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認證機構:
根據《認證認可條例》及《認證機構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國家認監委建立了認證機構年度工作報告審查制度。為此,我委于2013年3月中旬組織專家對各認證機構報送的2012年度工作報告進行了審查?,F將提交材料的171家認證機構年度工作報告審查情況及后續工作安排通報如下:
一、年報審查的基本情況
(一)影響認證機構部分認證領域或分支機構部分認證領域持續符合行政許可條件的問題。如:部分認證機構未提交某些認證領域或分支機構的專職認證人員名單;部分認證機構提交的一些認證領域或分支機構的專職認證人員名單中符合專職身份要求的不夠法定數量;部分專職認證人員同時出現在認證機構總部與分支機構名單中;個別認證機構提交的專職認證人員正式職工證明出具時間是上一年度等。根據《認證機構管理辦法》,以上這些問題將影響相關認證機構的行政許可資質,請有關機構限期進行整改或說明,并及時提交補充材料,以便補充年審。
(二)需認證機構進一步關注的問題。如:部分認證機構未按照《認證機構管理辦法》規定要求提交財務會計審計報告;部分認證機構的基本信息已變更,但沒有辦理備案手續;部分認證領域雖具備符合法定數量的專職認證人員但另外部分人員不能判定為專職;部分認證人員的注冊證書到期沒有辦理再注冊。以上這些問題雖然不影響認證機構行政許可資質和年審。但與《認證機構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不相符合,請相關機構予以關注,并按照有關規定補交或辦理相關手續。
(三)第一批通過2012年度工作報告審查的認證機構共123家。根據專家審查意見,依據《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第一批通過2012年度報告審查的認證機構123家(名單見附件)。請存在問題需整改或進一步說明的認證機構盡快提交整改或補充說明材料,以便補充年審。
二、年審后續工作安排
(一)按期辦理加蓋年審合格印章手續。請第一批通過年審的機構于2013年4月1日起,持《認證機構批準書》主證原件到國家質檢總局行政大廳“認證機構行政審批服務臺”辦理加蓋年審合格印章手續。
國家認監委對審查中發現的予以關注的問題,將以《通知單》形式在辦理年審合格印章時反饋給相應認證機構。請按照《通知單》要求,及時補交或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因辦理過程中需要進行登記、掃描等工作,為避免過長等待,建議各機構分批錯鋒來行政大廳辦理簽章。按本通報附件順序,每天可辦理30家測算,序號1-30的認證機構可在4月1日辦理,以此類推。京外認證機構請盡量安排相關人員到行政大廳辦理;若不能派員到現場辦理,請于4月8日起聯系行政大廳相關工作人員,我們將提供郵寄等服務。
(二)關于整改和補充說明材料的要求。請需進一步整改或補充說明的認證機構,即日起到國家質檢總局行政大廳“認證機構行政審批服務臺”領取《通知單》,其中列明需整改或說明的問題,務請于2013年4月15日前提交相關材料,以便后續審查。
逾期不遞交整改或補充說明材料的,則視為問題成立。國家認監委將依照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聯系人:國家質檢總局行政大廳 劉燁、李麗琨
聯系電話:010-82262154、82262715
附件:第一批通過2012年度審查的認證機構名單.doc
國家認監委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