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認證機構:
根據《認證認可條例》及《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的規定,國家認監委從2012年起建立了認證機構年度工作報告審查制度。為此,我委于2013年1月下發了《國家認監委關于認證機構年度工作報告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認可[2013]7號,以下簡稱《通知》),重申了認證機構年度工作報告內容要點及提交時限,進一步細化了年度工作報告的具體內容和報送要求。
今年是認證機構報送年度工作報告的第二年,提交情況明顯好于上一年。有171家認證機構及時提交了年度工作報告(其中有11家認證機構雖部分材料不齊全但及時提交了年度工作報告),提交年度報告的認證機構占機構總數的98%。說明廣大認證機構十分重視這項工作。
根據認監委有關開展提交社會責任報告的要求,還有64家認證機構主動提交了《認證機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名單見附件1)。
截止至今,仍有3家認證機構未提交年度報告。根據《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對至今仍未提交年度工作報告的認證機構名單予以公布。(附件2)請這幾家機構盡快補交報告,并作出說明。
我委正在組織開展年度工作報告的審查工作,將于3月底前公布第一批通過年審的認證機構名單。從4月初開始,將按照有關規定為年審合格的認證機構陸續辦理《認證機構批準書》加蓋年審合格章等工作。
附件1:提交《社會責任報告》的認證機構名單 附件2:未提交年度工作報告的機構名單.doc
國家認監委辦公室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