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1號 為進一步規范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確保認證實施各環節的有效性和一致性,國家認監委本著“簡化認證流程、降低認證費用、便利企業執行”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國家質檢總局第117號令)的相關要求,對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進行了修訂,現予以公告發布。新版實施規則自2010年5月1日起實施,請各有關單位遵照執行。 修訂后的《電氣電子類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 家用和類似用途設備》(編號:CNCA-01C-016: 2007)內容及修改說明(含實施要求)詳見附件。 附件:1.電氣電子產品類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家用和類似用途設備 2.電氣電子產品類強制性認證家用和類似用途設備實施規則修改說明 二○一○年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