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檢測研究院: 為認真落實“質量和安全年”有關要求,切實提高有機產品認證有效性,根據2009年專項監督檢查計劃和《國家認監委認證認可專項監督檢查管理規定》,國家認監委將組織開展對有機產品認證有效性的專項監督抽查,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產品與范圍 本次有機產品認證有效性專項監督抽查的產品為:糧食加工品、食用菌、蔬菜、水果、茶葉。糧食加工品、食用菌等有機產品重點檢查黑龍江、吉林和遼寧等三個省的生產企業和相關經銷單位;蔬菜、水果、茶葉等有機產品重點檢查浙江、江蘇和福建等三個省的生產企業和相關經銷單位。 二、檢驗單位和產品抽樣 糧食加工品、食用菌等有機產品的抽樣和檢驗任務由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負責承擔;蔬菜、水果、茶葉等有機產品的抽樣和檢驗任務由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檢測研究院負責承擔。 本次監督抽查所需檢驗經費由國家認監委提供,有關質檢機構不得向被檢單位收取任何檢驗費用。檢查產品的抽樣由承擔檢驗任務的檢測機構自行到檢查范圍內的省份生產企業和經銷單位以買樣的形式取得。 各相關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要積極支持和配合相關檢測機構的抽樣工作。檢測機構所在省局要指定專人負責組織有機產品的抽樣工作,幫助檢測機構協調解決抽樣和買樣問題。 三、抽樣方法、數量和檢驗判定依據 ?。ㄒ唬┏闃訑盗俊z驗項目和判定原則應當依據國家認監委發布的相應產品的專項監督抽查實施方案(見附件1)要求進行。 ?。ǘ┏闃尤藛T抽樣時,應向被檢單位出示《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食品農產品認證專項監督抽查委托書》和抽樣人員(至少2人)的有效證件,并詳細填寫抽樣單。 四、檢查結果的匯總和后續處理 ?。ㄒ唬┱埣质‘a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檢測研究院在9月30日前,分別將所負責抽檢有機產品檢驗報告、抽樣單原件各一份、《食品農產品認證有效性專項監督抽查產品符合性統計表》、《食品農產品認證有效性專項監督抽查產品檢測數據統計表》及認證有效性專項監督抽查情況分析報告報國家認監委注冊管理部(同時報電子版)。認證有效性專項監督抽查情況分析報告內容應包括:抽查認證產品行業概況、抽查工作情況和各類產品檢測結果綜述、不合格原因分析,產品質量較好、較差企業名單及認證監管改進措施建議等。 ?。ǘτ诒O督抽查中發現不符合認證標準要求,偽造、冒用、超范圍、超期使用認證證書、認證標志的情況,檢測機構應及時將檢查結果通報企業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相關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要以此為線索依法進行查處;對于抽查中發現的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有機產品,應在發現問題的10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情況書面報告國家認監委,由國家認監委向生產企業屬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和認證機構進行通報并部署查處事宜。 ?。ㄈ└魇≠|量技術監督局要將對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情況及時進行總結,并按照《關于開展2009年度食品農產品認證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認注[2009]6號)要求,將相關查處情況上報國家認監委。 為保證此項工作順利進行,請各相關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認證機構積極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國家認監委聯系人:王茂華、楊志剛 聯系電話:010-82262708 82262765 電子郵件:wangmh@cnca.gov.cn 傳真:010-82260757 附件:1.各類認證產品專項監督抽查實施方案 2.抽樣文件格式 3.食品農產品認證有效性專項監督抽查產品符合性統計表 4.食品農產品認證有效性專項監督抽查產品檢測數據統計表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