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政府采購領域“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以下簡稱《方案》)?!斗桨浮访鞔_:要加強政府采購協同監管,財政部門要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對供應商提供虛假認證證書、檢測報告開展核查。詳情如下: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采購領域“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國辦發〔2024〕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政府采購領域“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24年6月29日
政府采購領域“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
(2024—2026年)
為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加快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針對當前政府采購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以下簡稱“整、建、促”)三年行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和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決策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高質量發展,按照《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有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強化頂層設計,結合我國國情實際,對接政府采購國際規則,深入推進政府采購制度改革,以“整、建、促”為工作主線,聚焦重點、多措并舉,力爭用三年左右的時間,著力解決當前政府采購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使政府采購市場秩序更加規范,政府采購制度建設邁出實質性步伐,建立健全促進現代產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功能體系。
二、整頓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
(一)持續開展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
財政部牽頭組織,探索建立部門協同、央地聯動、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針對當前政府采購領域反映突出的采購人設置差別歧視條款、采購代理機構亂收費、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供應商圍標串標等四類違法違規行為持續開展專項整治,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懾。
(二)加強常態化行政執法檢查
進一步暢通權利救濟渠道,各級財政部門要主動公開受理投訴的電話、地址及投訴書范本,做到“有訴必應”。對投訴中涉及采購人與采購代理機構共同違法的問題,實行“一案雙查”。開展第二批政府采購行政裁決示范點建設,在業務規范、風險防控、處理口徑、隊伍建設等方面提供范例,推進省級以下爭議處理向省級集中。
(三)創新監管手段,提升工作效能
1.升級改造中央政府采購電子平臺。完善信息發布和查詢功能,提高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的完整性、準確性,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逐步實現全國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一地注冊、全國通用”,破除地方保護和隱性壁壘。運用大數據分析、行為預警等手段,動態監控供應商投標、項目評審等政府采購關鍵環節,推進智慧監管,提升監管實效。
2.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機制。健全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用記錄歸集和發布機制,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要及時向中國政府采購網完整準確上傳失信信息,中國政府采購網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中國”網站等實時共享,為采購人開展相關資格審查提供便利。研究建立相關失信行為糾正后信用修復機制的可行性。完善采購代理機構評價指標體系,引導采購人擇優選擇采購代理機構。研究完善針對供應商履行合同時重大違約的限制性措施,督促其誠信履約。
3.加強政府采購協同監管。財政部門要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對供應商提供虛假認證證書、檢測報告開展核查,會同公安部門嚴查政府采購招標中發現的串通投標行為,會同紀檢監察等部門就問題線索移送、案件查處等進行協作配合,嚴肅查處政府采購領域的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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