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有機枸杞認證補充要求(試行)
本附件是按照本規則對枸杞實施有機產品認證的補充要求。
一、生產單元要求
(一)有機枸杞生產單元與周邊常規農業緩沖帶的設置,應充分考慮環境因素(如有機生產單元在山坡中的位置、周邊常規農業的施藥情況等)和氣候條件(如高風險季節的風速、風向等),以保證有機生產的完整性。如地勢平坦、周邊為常規糧食作物的,緩沖帶應大于30米;地勢平坦,周邊為常規果樹和常規枸杞園的,緩沖帶應大于50米。
(二)認證委托人應提供每個有機枸杞生產單元邊界的四至地理坐標信息,周邊500米范圍內存在常規枸杞生產單元的,還應提供常規枸杞生產單元的地理坐標信息。
(三)有機生產單元內應配備可識別的專用生產工具,包括專用植保機械、采摘箱(筐)、晾曬(烘干)果氈子(果盤)等。
二、文件和記錄要求
(一)認證委托人應在有機枸杞生產技術規程中針對主要病蟲草害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枸杞木虱、枸杞癭螨、枸杞蚜蟲、枸杞負泥蟲、枸杞紅癭蚊、枸杞實蠅、枸杞薊馬等蟲害的防治措施;
2.枸杞黑果?。ㄌ烤也。㈣坭桨追鄄〉炔『Φ姆乐未胧?;
3.草害的防治措施。
(二)認證委托人應建立并保留以下生產過程中的記錄及相關符合性文件,除符合GB/T19630要求,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自制堆肥的原料采購記錄(至少包含原料名稱、銷售單位名稱與聯系方式等信息)、采購票據、堆制過程照片(含操作人姓名及聯系方式、堆制時間、經緯度信息)等;
2.外購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質的采購記錄(至少包含生產廠家及聯系方式、出廠日期/批次號等信息)、有機生產中允許使用的符合性文件、包裝物照片等;
3.外購植保產品的采購記錄(至少包含生產廠家名稱及聯系方式、出廠日期/批次號等信息)、有機生產中允許使用的符合性文件、包裝物照片等;
4.在認證機構現場檢查前,認證委托人應保留所有外購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質、植保產品的包裝物。銷毀或處理投入品包裝物時,應保留銷毀/處理記錄(包括操作人姓名及聯系方式、處理時間、產品名稱、數量、產品批次號等信息)及銷毀/處理照片(含時間、經緯度信息)等;
5.相關照片不得使用軟件處理,保存期至少為5年。
三、認證實施要求
(一)現場檢查時間應安排在枸杞生產的高風險時期。認證機構應每年對獲證組織至少實施一次不通知檢查,通常情況下,青海、新疆、西藏枸杞產區的高風險時期為6月1日-7月1日,寧夏、甘肅、內蒙及其他枸杞產區的高風險時期為5月1日-6月1日。
(二)除實施規則5.5.1要求的內容外,現場檢查時還應包括以下內容:
(1)對自制有機肥堆肥場所的檢查(適用時);
(2)采用滴灌設施的,應檢查滴灌系統是否有混肥裝置及施用肥料種類。
(3)根據投入品建議使用濃度和種植面積,核算采購量是否符合生產實際需要。
(4)核實認證委托人實際使用投入品的品種、成分、數量與生產技術規程的一致性。
(三)產量衡算要求
認證機構應在充分考慮種植品種、種植模式、樹齡、管理水平、當年氣候條件和前幾年的產量等因素的基礎上,對枸杞進行產量衡算。
枸杞種植品種為寧杞1號,1年生苗定植建園,種植模式為每畝(667m2)220株-280株時,每畝干果產量估算如下:放棄管理的枸杞園和建園第一年產量可以忽略不計;第二年產量不宜超過15Kg/畝,第三年產量不宜超過30Kg/畝,第四年產量不宜超過50Kg/畝,第五年產量不宜超過100Kg/畝,第六年及以后產量不宜超過200 Kg/畝。
(四)樣品檢測
認證機構應對申請生產、加工認證的所有產品及其生長期植物組織抽樣檢驗檢測,在風險評估基礎上確定需檢測的項目。認證機構應保留備用枸杞干果樣品至少1Kg,至少低溫(-18℃)保存12個月。
必要時,認證機構可對認證委托人生產單元的枸杞植物組織、土壤、生產中使用的肥料和植保投入品等進行抽樣檢測,其檢測結果可作為認證機構判定的參考。檢測項目應由檢查組現場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確定,至少包含規定的檢測內容。取樣方式和檢測項目可參考:
(1)土壤抽取樣品為枸杞樹冠垂直投影范圍內表層3-5cm土壤,且至少為5個樣品的混合樣。檢測項目應包含產品的農殘檢測種類,禁用物質不得檢出。
(2)肥料抽取樣品可于高風險期不通知現場檢查時從生產單元內的枸杞樹下施肥點實地取樣,且至少為5個樣品的混合樣。檢測項目至少包括速效氮、磷、鉀,與同類發酵有機肥做比對。
(3)植保投入品抽取樣品可從用過的植保機械藥箱殘液中取樣,取樣時覆蓋所有的植保機械,等比例混合。以混合的藥箱殘液浸泡低溫保存留樣的枸杞干果至少5秒鐘,取出控水,現場干燥后送檢,禁用物質不得檢出。
四、認證后的管理
對獲證產品在市場上有銷售情形的,認證機構應從市場銷售渠道購買至少3個不同產品(生產日期/銷售來源/包裝規格),進行等比例混樣后送檢。檢測項目按照產品檢測的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