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印發了湖南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管理辦法》(湘工信節能〔2023〕90號,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號HNPR-2023-05005,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為做好貫徹落實工作,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為什么要制定《管理辦法》?
綠色制造是將綠色理念與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技術和系統深度融合而形成的現代化制造模式,目的是減少資源和能源消耗,并使企業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協調優化,已成為全球制造業發展共識,也是制造技術發展的必然趨勢。為大力推行綠色制造,工信部自2016年以來組織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每年創建和認定一批國家級綠色制造體系示范單位;我省自2017年以來相應組織開展了省級綠色制造體系創建,每年創建和認定一批省級綠色制造體系示范單位。截至目前,我省已經累計培育國家級綠色工廠136家,綠色園區13家,綠色設計產品122個,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16家。同時,已累計創建省級綠色工廠358家、綠色園區43家、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19家、綠色設計產品108個。“十四五”期間,我省提出了實現新增創建省級及以上綠色工廠500家、綠色園區50家、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50家、綠色設計產品500個的目標。
為進一步規范和大力推進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確保高質量完成我省“十四五”綠色制造體系創建目標任務,我們研究制定《湖南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管理辦法》,這是加快建設我省綠色制造體系工作所需,對于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關于推動綠色發展新要求,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碳達峰碳中和重要決策部署,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促進我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二、制定《管理辦法》的主要依據是什么?
制定本《辦法》的主要依據是:
1、《關于印發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聯節〔2022〕88號)提出:完善綠色制造體系,深入推進清潔生產,打造綠色低碳工廠、綠色低碳工業園區、綠色低碳供應鏈,通過典型示范帶動生產模式綠色轉型。
2、《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十四五”工業綠色發展規劃的通知》(工信部規〔2021〕178號)提出:強化綠色制造標桿引領。圍繞重點行業和重要領域,持續推進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和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建設,遴選發布綠色制造名單。鼓勵地方、行業創建本區域、本行業的綠色制造標桿企業名單。實施對綠色制造名單的動態化管理,建立有進有出的動態調整機制。
3、《湖南省打造國家重要先進制造業高地“十四五”發展規劃-湖南省制造強省建設“十四五”發展規劃》(湘政發〔2021〕11 號)提出:加大綠色制造體系建設推進力度,組織開展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企業示范創建工作,積極引導企業實施和推行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開發綠色設計產品,發布綠色設計產品名錄,引領社會綠色低碳消費。
三、《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管理辦法》分6章、24條。
第一章為總則。共6條,介紹制定管理辦法的目的、意義、依據、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的基本內容、適用范圍、創建綠色制造體系示范應遵循的基本原則以及省市縣各級工信部門綠色制造體系示范創建評價與管理的工作權限和工作責任。
第二章為創建條件。共2條,介紹創建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和綠色園區所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第三章為創建及評價工作程序。共2條,介紹省級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創建中省市縣各級工信部門的工作責任,創建的工作程序,評審和名單公布流程;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的申報流程及要求等。
第四章為評價機構管理。共6條,介紹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創建評價的第三方機構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機構應在國家綠色制造公共服務平臺進行自我聲明并公開相關證明材料、開展第三方評價工作的要求、評價工作質量評估、對不具備評價機構基本條件或評價工作中有不符合評價工作要求等情況的評價機構的處理方法等。
第五章為監督管理。共7條,介紹對綠色制造體系示范單位的監督管理。主要包括:綠色制造體系示范單位復核、再評價等動態管理要求和工作程序,國家級綠色制造體系示范單位應按要求每年填寫《綠色制造動態管理表》,對獲評綠色制造體系示范單位的授牌表彰及獎勵支持措施,對綠色制造體系示范單位的監督檢查等。
第六章為附則。共1條,介紹管理辦法的實施日期和有效期。
相關鏈接:關于印發《湖南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