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認證機構: 根據《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國家認監委自2012年建立了認證機構年度工作報告報送和審查制度。為落實認證機構審批制度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國家認監委決定進一步簡化認證機構年度工作報告的報送和審查制度,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需報送的材料 1.《認證機構年度審核登記表》 2.《認證機構業務統計表》 3.《認證機構人員統計表》 4.認證機構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5.專職認證人員的專職證明 6.認證機構財務會計審計報告 7.社會責任報告 上述材料清單式樣及報送要求請登錄國家認監委網站“認可監管部”子網站的“年度報告報送”欄目下載。 二、報送時間的要求 各認證機構應于2015年3月10日前完成認證機構年度報告的報送工作。 對未按時報送或內容虛假的,將按照相關規定做出行政處理并予以公布。 三、報送方式的要求 認證機構的年度工作報告應以書面和電子光盤兩種形式,通過中國郵政EMS特快專遞郵寄或遞交至國家質檢總局政務大廳認證機構審批服務臺。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馬甸東路9號政務大廳 郵編:100088 四、年度報告的審查和處理 國家認監委將對認證機構報送的年度報告進行審查,發現涉及不能持續符合行政許可條件的情況,經進一步核實后,將撤銷認證機構或相關認證領域的批準資質。 五、報送信息的統計和公示 公示認證機構年度工作報告是發揮多元共治、加強社會監督的有效方式。國家認監委將建立認證機構年度工作報告公示信息平臺,適時公示相關信息。同時將根據認證機構年度報告的信息進行統計分析,編制《認證機構2014年度發展報告》,適時在國家認監委網站發布,為認證認可行業相關方和社會各界提供參考。 六、其他事項 國家認監委將結合此次認證機構年度工作報告的審查及《國家認監委關于發布自愿性認證業務分類目錄及主要審批條件的公告》的要求完成《認證機構批準書》的換發。 在年度工作報告編制及報送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國家認監委認可部聯系。 聯系電話:82262715、82262793 國家認監委 2015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