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廣東檢驗檢疫局的監督下,一批液晶電視機、電腦、液晶顯示器、音箱等219臺電子電器產品,被運到指定地點集中銷毀處理。 此次監督銷毀的產品是2010年某企業以“為科研、測試所需的產品”名義在中山檢驗檢疫局申請CCC免辦后分批進口的產品,涉及免辦證明53份。依據我國《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強制性產品認證產品通過免辦途徑入境按申報用途使用后需退運或銷毀,不允許流入國內市場銷售和使用。 為做好此次監銷工作,廣東局進行了周密安排。一是督促企業做好待處理CCC免辦產品處理方案,制定處理實施計劃;二是幫助企業選擇有處理資質的銷毀機構,指導企業與銷毀機構簽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銷毀條款;三是核查該企業已完成科研測試的CCC免辦產品的科研測試報告是否與其申報資料相符;四是對待銷毀產品進行數量清點、型號核對和拍照,并監督待銷毀產品裝車;五是對銷毀現場圖片、錄像和協議書等資料及時收集歸檔。 2013年上半年,廣東檢驗檢疫局已對以“為科研、測試所需的產品”為名申請CCC免辦進口的產品共監督銷毀357臺,監督退運出境375臺,包括液晶電視機、電腦、液晶顯示器、音箱、電動機、洗衣機負載、空調負載等產品。(廣東檢驗檢疫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