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有效實施,依據《關于標準修訂時強制性產品認證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國家認監委日前發布公告,公布了部門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產品執行新版標準的事項和要求。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產品強制性認證所適用的四個標準已發布,并將于2009年1月1日起實施。與之配合使用的國家標準GB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上述標準以下簡稱新版標準)也已實施。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申請人可自愿選擇按照GB4706.2-2007、GB4706.15-2008、GB4706.23-2007、GB4706.27-2008(以下簡稱新版標準)或者GB4706.2-2003、GB4706.15-2003、GB4706.23-2003、GB4706.27-2003(以下簡稱舊版標準)申請認證。自2009年1月1日起,應采用新版標準實施認證。 考慮到此次新版標準與舊版標準之間存在較大差異,對于已經獲得強制性認證的產品,舊版標準認證證書持有人應于新版標準實施后、下一次跟蹤檢查之前,向指定認證機構提交轉換新版標準認證證書的申請并接受依據新版標準對實驗樣品進行的全項目檢測,合格后換發新版標準認證證書,實驗室應向認證證書持有人出具樣品全項目檢測報告。舊版標準認證證書轉換工作應于2010年1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轉換的認證證書,認證機構應予以暫停;2010年4月1日前仍未完成證書轉換工作的,認證機構應撤銷舊版標準認證證書。 對于2009年1月1日前已經出廠、投放市場并且已經不再生產的獲證產品,無需進行證書轉換。詳細內容可登陸國家認監委網站公文公告欄查詢。(國家認監委認證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