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韋捷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3-1188)、安徽企標檢測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3-1200)、安徽世國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3-1212)、安徽凱旋檢驗檢測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3-1214)和安徽啟宸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3-1243)等5家通過告知承諾獲得資質的認證機構在申請時提交虛假材料、作出虛假承諾。
中旭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19-591)在申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信息安全管理體系、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不動產服務、在收費或合同基礎上的生產服務等認證領域資質時提交虛假材料。
安徽斯爾邁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3-1167)、凱斯恩認證服務有限公司(CNCA-R-2023-1202)等2家通過告知承諾獲得資質的認證機構不具備資質條件和能力。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認證機構資質審批告知承諾管理規定》第十三條有關規定,現決定撤銷安徽韋捷認證有限公司、安徽企標檢測認證有限公司、安徽世國認證有限公司、安徽凱旋檢驗檢測認證有限公司、安徽啟宸認證有限公司等5家認證機構資質,上述認證機構此前出具的相關認證證書不具有證明作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有關規定,現決定撤銷中旭認證有限公司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信息安全管理體系、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不動產服務、在收費或合同基礎上的生產服務等認證領域資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認證機構資質審批告知承諾管理規定》第十二條有關規定,現決定撤銷安徽斯爾邁認證有限公司、凱斯恩認證服務有限公司等2家認證機構資質。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