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處罰次數:26414次
最多一次處罰:80.26億
處罰最多一次違反的法律:《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
處罰最多一次主要的違法行為:滴滴公司共存在16項違法事實,歸納起來主要是8個方面。一是違法收集用戶手機相冊中的截圖信息1196.39萬條;二是過度收集用戶剪切板信息、應用列表信息83.23億條;三是過度收集乘客人臉識別信息1.07億條、年齡段信息5350.92萬條、職業信息1633.56萬條、親情關系信息138.29萬條、“家”和“公司”打車地址信息1.53億條;四是過度收集乘客評價代駕服務時、App后臺運行時、手機連接桔視記錄儀設備時的精準位置(經緯度)信息1.67億條;五是過度收集司機學歷信息14.29萬條,以明文形式存儲司機身份證號信息5780.26萬條;六是在未明確告知乘客情況下分析乘客出行意圖信息539.76億條、常駐城市信息15.38億條、異地商務/異地旅游信息3.04億條;七是在乘客使用順風車服務時頻繁索取無關的“電話權限”;八是未準確、清晰說明用戶設備信息等19項個人信息處理目的。
企業信息安全證書發證機構:
初次頒證日期:2020-06-18
證書到期時間:202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