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先進制造業企業名單制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先進制造業企業名單制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為做好相關工作,請你單位將通知轉發轄區內縣、市(區)工信部門及相關企業,并指導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相關工作。
進入2024年度名單的企業,應在2024年內具備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且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企業從事制造業業務相應發生的銷售額合計占全部銷售額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銷售額及制造業產品銷售額均不含增值稅。
(一)企業申報: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完成申報。
1.對于已在《2023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先進制造業企業名單》中,且當前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仍有效的企業,于2024年6月30日起暫停享受政策。擬繼續申請進入2024年度名單的,可于2024年7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請,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10日。
2.新申請進入2024年度名單的企業,可于2024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請,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10日。
(二)市(州)審核:市(州)工信部門每月11日—20日完成審核,每月20日前將審核通過的企業名單以文件的形式報送至我廳財務處,截止時間2025年4月20日。
(三)省級審核:每月21日—27日,我廳會同省稅務、科技部門共同審核,擬定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先進制造業企業名單。
(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在2024年全年有效的企業,享受政策時間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二)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在2024年內到期,且未在2024年內取得新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享受政策時間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在2024年內到期,并在2024年內取得新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享受政策時間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四)2024年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享受政策時間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企業按照“自愿申報、真實發生、相關材料留存備查”原則,對所提供材料和數據的真實性負責,承諾如出現失信行為,接受有關部門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市(州)工信局應對轄區內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企業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如發現企業存在以虛假信息獲得減免稅資格,應及時反饋至我廳財務處,我廳將協調省稅務局追繳已享受的減免稅款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對因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等原因不再符合享受政策條件的企業,應及時形成不再享受政策企業名單反饋至我廳財務處,我廳將推送至省稅務局,相關企業自不符合政策條件之月起,停止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
1.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先進制造業企業名單制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2.先進制造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申報系統操作手冊(地市級工信部門版)
3.先進制造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申報系統操作手冊(企業版)
4.2024年增值稅加計抵減工作省、市(州)工信部門聯絡人名單
附件下載:附件1-4.zip
2024年7月15日 |